12月6日,我院召开第三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通过2023年度《关于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(草案)》。院领导及职工代表参加会议,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徐远志主持。
会上,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李世雄宣读了《关于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(草案)》。党政办公室结合征集的职工意见,对工资调整方案及职工反馈意见进行了解释说明。本次调资依据《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》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相关政策,参照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〔2023〕31号)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,结合我院2022年度经营情况,本着企业发展成果职工共享、更好激发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原则,按照6.5%的幅度进行增长。并依据岗位劳动评价结果对部分岗位进行了增设和调整。经到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,一致通过本次调资方案。
李世雄在总结讲话中指出,我院连续19年增长工资,这既是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,也是我院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的具体体现,各位职工代表要认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,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调资工作的重要意义,统一思想认识,全力支持并配合做好调资工作。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,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,促进岗位能升能降、收入能增能减,分配更加合理。"路虽远行则将至,事虽难做则必成" ,全体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,积极担当作为,把握院创新谷科研楼、元丰公司研发基地建设和公司上市发展机遇,增强创新意识、营销意识、质量意识、成本意识,推动产品升级、客户升级、服务升级、人才升级,不断提升经济效益,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,为我院年度目标完成及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做出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