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6日下午,我院召开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通过2019年度《关于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》。院领导及职工代表参加会议,会议由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徐远志主持。
会上,副院长李世雄首先宣读了《关于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(草案)》。接着,党政办公室主任马军结合征集的职工意见,对工资调整方案及职工反馈意见进行了解释说明。本次调资依据《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》、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、《陕西省201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》等政策,结合我院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现状,整体增涨10%,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以及见习期、过渡期期限进行了调整。经到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,一致通过本次调资方案。
会议最后,党委书记、院长刘强做总结讲话。刘院长指出,我院连续15年增长工资,是领导班子坚持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理念的具体体现;调资比例高于省上基准线3个百分点,是根据我院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确定的,也是院党政班子兑现对全院职工的任期承诺,但也确实增加了经营压力。刘院长强调,全院职工要以强烈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忧患意识,站在企业全局发展的高度,立足各自岗位,不断增强“创新意识、营销意识、质量意识、成本意识”,加强岗位创新和工作精细化,提升专业技能,提高工作效率;要求各部门加强管理力度,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;希望全院上下齐心协力、砥砺前行,以工作效率、管理效能、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化解工资增长带来的成本压力,推动我院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,为职工收入继续稳步增长创造条件。